本會章程
第一章: 總則
1. 名稱:
- (中文) 國際青少年創科教育協會
- (英文) INTERNATIONAL YOUTH STEAM EDUCATION ASSOCIATION
2. 會址:香港長沙灣長裕街8號億京廣場25樓2505室
3. 使命:本著以愛心服務社群的精神,致力提高創科教育的學習及教學質素,為不同背景的青少年提供更多及平等的創科教育學習和交流機會,並促進社會各界對創科教育及其生涯規劃的認識及重視。
4. 目標:
- 向社會各界倡議創科教育政策和發展方向,就具體營運問題及所需支援表達意見。
- 舉辦學界創科比賽,提供平台讓學生發揮及展示學習成果,並促進本地及海外學生進行創科學習交流。
- 倡議和建立創科教育學習標準,協助學校及學生量化STEAM創科學習水平和成果及發展創科生涯規劃,使香港邁向創科知識型社會。
- 發展創科平等學習計劃,資助低收入家庭學生上創科教育堂及參加比賽和評核, 讓他們有平等機會發展個人創科素質。
第二章: 會員
5. 會員資格
- 機構會員-營辦創科教育服務或供應創科教育產品的公司或非牟利機構,由理事會邀請加入本會。
- 個人會員-熱心於或有貢獻於創科教育的人士,由理事會邀請加入本會。
- 所有會員資格入會後將為期至每年三月三十一日結束,會員於會期結束前繳交續會費,如理事會沒有反對其續會申請,該會員資格將自動續期一年。
6. 入會手續:凡符合上述資格的機構或人仕,須填寫申請表格,經理事會批准,繳交會費便可成為會員。
7. 會員權利:
- 根據公司註冊章程有選舉、被選、提議、表決及罷免權
- 參與本會所舉辦之活動
8. 會員義務:
- 出席本會的會員大會和活動
- 遵守本會會章及會員大會之決議
- 繳交會費
第三章: 組織架構
9. 會員大會:
- 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決策會議,每年均會召開「周年會員大會」。休會期間由理事會代為處理會務。周年會員大會的法定人數須最少2位註冊會員,會議通知期為二十一日。
- 會員大會之職權,包括:審議會章的修改;選舉或罷免理事;通過年度目標及計劃;審核年度工作報告與財政結算等。
- 特別會員大會乃就特殊及重大事項作決定時召開,法定人數須最少2位註冊會員,會議通知期為十四日。由理事會或註冊會員的三分之一召開。
- 兩類會員大會均以簡單多數票進行議決。
10. 理事會:
- 理事會的人數為9人,成員包括主席、副主席、秘書,司庫及理事。理事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,職位由當選理事互選。理事每屆任期為兩年,可連選連任。
- 理事會之職權,包括:執行會員大會之決議;策劃各項活動及草擬預算;推行日常會務;向會員大會提交報告及議案;運用適當渠道定期聯絡會員,與會員交流資訊;按會務需要成立工作小組及邀請適當人仕出任工作小組委員;按會務需要邀請適當人仕出任榮譽會長、榮譽顧問等名譽職位。
- 理事會的法定人數須為理事人數的三分之一,會議通知期為七日。
- 理事會以簡單多數票進行議決,所有理事包括主席均可投票,若議決票數相同,主席將行使議決權。
第四章: 會務範圍
11. 會務活動︰任何有助發展及改善創科教育的活動,包括舉辦比賽、評核試、學習活動、研討會、展覽、交流及籌款活動等。
第五章: 財政
12. 收支及交代:
- 每年會費由理事會決定,作為本議會主要經費來源,會費的調整須由會員大會通過。
- 本議會經費來自會員年費、其他捐款及利息收益等,按會務辦理收支記錄,並於會員大會公佈財政結算,供會員查核。
- 本議會會員及理事有責任以合理方式,共同監管及處理所有經費及收支。
第六章: 修改會章
13. 修改程序:提案須在周年會員大會或特別會員大會中討論,決議須有超過二分之一的註冊會員通過,方可作出修改。
第七章: 解散本會
14. 解散程序: 須召開特別會員大會商議,決議須有超過三分之二的註冊會員通過方可解散本會,而本會資產交由特別會員大會決議捐贈慈善團體。